中科院山东综合技术转化中心评为国家示范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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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山东省科学院网站
时间:2009-10-15 17:27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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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科技部公布了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(国科发火[2009]555号),中科院山东综合技术转化中心名列其中。
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建议是为推进实施“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”,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,促进技术转移,科技部组织开展的一项推进技术转移的重大举措。重点是通过选择和扶持引导不同类型、不同发展模式的技术转移机构进行试点,提升技术转移机构的整体服务能力,带动技术转移机构的健康发展。对于认定为示范机构的单位,科技部将纳入创新环境与产业化建设的工作内容,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安排技术转移专项经费,支持促进技术转移的服务行为和示范机构的能力建设。
中科院山东综合技术转化中心是由中科院与山东省政府合作共建,以山东省科学院为依托单位组建。自2008年1月15日签约以来,组织了中科院沈阳分院、兰州分院、北京分院、上海分院等系统的研究所在山东实现技术成果转移和转化,组织了中科院等近40家研究所的专家对山东十七市进行了产业科技需求调研,组织中科院的研究所与山东省地市政府、企业联合共建了20多个研究中心和示范基地等成果转移转化平台,帮助转移转化了一大批高新技术成果。为加快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,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,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,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