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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荣获“省直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
[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10-1-7 10:36:08 人气:527]

 

近日,我所被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选为“省直文明单位”,这是我所继2005年以来连续第5年获此殊荣。

近年来,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我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,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,高度重视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。所党委始终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全所的精神文明建设,努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上层次、见成效,促进了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,取得了明显成效,推动了能源所科研、产业等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,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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